1.企业组参赛条件
(1)近三届(2017、2018、2019届)“市长杯”大赛决赛中获得铜奖(含铜奖)以上名次的项目不重复参加本届大赛。
(2)注册时间1年以上,注册地为青岛市行政区域。
(3)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参赛条件
(1)注册时间1年以下,注册地为青岛市行政区域的企业或参赛时企业注册地未在青岛市行政区域,赛后半年内在青岛市行政区域注册并启动参赛项目实施;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
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