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5〕14号) 、《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青民发规〔2020〕1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青民发字〔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资格初审、区(市)推荐、专家评审、审核筛选等程序,拟认定2020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
企业,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5天,公示日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如对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反映。
联系电话:85912657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