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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 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普法进企业活动
2021-12-13 来源: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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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进平度新河化工园区,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普法进企业活动。

为提高活动普法实效,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处、法规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公安局、平度市法院、平度市检察院专门组成联合普法团队赶赴化工园区。

活动期间,首先组织化工园区企业员工100余人观看了由生态环境部门制作的环境安全风险警示教育片和危险废物规范化培训片,就《固废法》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宣传解读。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结合近年来的环境法治发展和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进行普法专题讲座,并现场发放《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宣传手册500余份。随后,普法团队与园区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就《固废法》规定的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行说明,要求企业切实增强环境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此外,还实地走访了园区重点企业,现场查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发放普法材料,引导企业学法懂法守法。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联合普法活动有效提升了他们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特别是《固废法》的认知,今后将切实担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到守法生产、健康发展。

《固废法》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坚持宣传监管两手发力,不断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培训力度,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双管齐下,持续抓好法治宣传普及工作。监管方面,制定印发了我市固体废物监管部门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采取有奖举报等多种形式,鼓励公众参与,构建起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污染担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格局。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考核,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重点场所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普法团队宣讲、送法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企业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营造全民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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