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自愿申报,对推荐的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提出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并请于8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一份和被推荐单位申请材料纸质版(胶装)一式三份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同时将电子版(PDF、WORD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联系电话:55583227 85912657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1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