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自愿申报,并对推荐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提出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并请于8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含推荐表)一份和被推荐单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综合评价表及信用承诺书)一式三份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同时将全部电子版(含推荐表、综合评价表、信用承诺书和佐证材料的PDF、WORD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联系电话:55583227 85912657
附件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推荐表
附件3: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综合评价表
附件4: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明细
附件5:佐证材料示例
附件6:承诺书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