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厅要求,现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2年度开展服务活动情况进行调度总结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国家级、省级示范平台(名单见附件2)按照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对2022年度服务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以及完成部门委托的任务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示范平台检查情况调度表(附件1),报所在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请市级示范平台总结2022年度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并填写示范平台检查情况调度表(附件1),报所在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留存备查。
三、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平台本年度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以及完成部门委托的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总体检查情况报告,并汇总填写示范平台检查情况调度表(附件1)。对检查不合格的示范平台应及时向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提出撤销申请。
四、请各区市将本地区总体检查情况报告、汇总后的示范平台检查情况调度表(附件1)及国家、省级示范平台2022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Word、盖章PDF版)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2月23日报市民营经济局创业创新服务处(邮箱:a85912658@163.com)。
联系电话:55583227、85912657
附件:1.2022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检查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3年2月17日
